7月31日,海马汽车公告,海南省发展控股拟将海南新能源销售50%股权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。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,公司持有海南新能源销售股权比例仍为50%,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海南新能源销售股权比例为50%。公司同日公告,海南省发展控股拟将海南海马49%股权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。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,公司持有海南海马股权比例仍为51%,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海南海马股权比例为49%。
有朋自远方来
金秋好“丰”光
别样“酱”香
醉东风·乡村艺栈,开“栈”迎客